热 点:

       崇明县目前由崇明、长兴、横沙等三岛组成,三岛陆域总面积1411平方公里。其中崇明岛位于西太平洋沿岸中国海岸线的中点地区,地处中国最大河流长江入海口,是全世界最大的河口冲积岛,也是中国仅次于台湾岛、海南岛的第三大岛屿,有“长江门户、东海瀛洲”之称。全岛三面环江,一面临海,西接滚滚长江,东濒浩瀚东海,南与浦东、宝山及江苏太仓隔水相望,北与江苏海门、启东一衣带水。全岛面积1267平方公里。岛上水土洁净,空气清新,生态环境优良……

电 话:021-61805160    021-61805113

          021-61805112    021-56858838 

Q   Q:738805342

邮 箱:738805342@QQ.com

传 真:021-61805113

地 址:双城路803弄10号704室

当前页面:首页 > 政策法规

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公告(2013.06.06)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    发布时间:2013-08-09    浏览次数:

 

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告分两个层面明确了全国范围内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一是明确试点前的特殊处理办法,二是明确试点之后应按正常程序办理认定。

首先,本公告普遍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即已完成税制转换的试点地区、试点行业和即将进行税制转换的试点地区、试点行业。

其次,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缴纳营业税,计算营业额,而试点实施后缴纳增值税,计算应税服务销售额。公告对如何根据试点纳税人试点前的营业额计算应税服务销售额,通过计算公式给予了明确。对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项目的,明确分别计算年应税销售额,分别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即:只要有一项(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提供应税服务)达到认定标准,就应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再次,试点实施前,各地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和本公告制定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办法,就计算年应税服务销售额的截止时间、具体认定程序等做出规定,以保证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对试点实施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办法,公告也做了明确,即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包括试点纳税人),都应统一按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进行资格认定。

发布日期: 2013060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

首页 | 开发区介绍 | 税收优惠 | 外来创业扶持 | 工商注册 | 税收服务 | 财务代理 | 政策法规 | 新闻中心 | 联系我们 | 下载中心

版权所有©1997-2023 上海岛策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6858838    联系人:李志同 技术支持:志卓股份



详细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03弄10号704室(宝莲城.近同济路)    企业传真:021-61805113    E-mail:738805342@qq.com    沪ICP备2023006678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1302005426号